柞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(柞国土告字[2016]1号) 柞国土告字[2016]1号 2016-1-26
经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,柞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拟出让宗地为县政府收购储备土地,东邻市政规划道路,南邻市政规划道路,西邻迎宾大道,北邻检察院新址,面积1640方米(合2.5亩)。
宗地编号: 2016B100002 宗地总面积: 1640平方米 宗地坐落: 柞水县城红石崖检察院新址南侧 出让年限: 40年 容积率: 大于或等于2.5并且小于或等于3.5 建筑密度(%):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(%): 小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(米):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明细: 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: 万元/公顷 保证金: 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: 基础设施: 起始价: 加价幅度: 挂牌开始时间: 2016年02月23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: 2016年03月03日16时00分 备注: 建筑物间距应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,新建建筑与基地周边原有建筑之间距离,必须满足消防、日照、采光、通风等有关规范要求;不得从事建设别墅、会所等。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1.法人申请的,须提交下列文件:
(1)申请书;
(2)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;
(3)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
(4)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
(5)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少于1000万元;
(6)竞买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;
(7)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。
2.自然人申请的,须提交下列文件:
(1)申请书;
(2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
(3)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;
(4)竞买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;
(5)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少于1000万元;
(6)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3日 至 2016年03月01日 到 柞水县城临河路10号柞水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3日 至 2016年03月01日 到 柞水县城临河路10号柞水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01日16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16年03月0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柞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。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:
2016B100002 号地块:2016年02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3月03日16时00分 ;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央企参股企业 ·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
12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政企合作覆盖
597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累计交易金额
3.2
30000
覆盖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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